前二天好不容易忙完了攝影講座,就來寫這值得紀念的第100篇吧!!!

 

之前無意間算了一下dcview的blog的文章數,結果正好是99篇,想說那麼巧在99篇時被我算到,那100篇來想個特別的,沒想到還沒寫就又看到有網友在論壇盜用了我的文章。

 

其實blog中的文章被盜也不是一、二次的事,之前看到都是被左岸盜用,唯一被改掉的地方,就是文章末尾的出處的連結,每篇都是被拿掉,台灣到是除了用地圖日記時,那特殊的引用的方法外,到是還沒被盜用過(或許是我比較少注意)。

 

有時啊~~~跟網友反應他盜用了我的文章,若是好好回應也就是算了!!!但大多遇到的是講說你拿什麼證明這是你先寫的啊!!!或是放網路本來就沒著作權這些歪理,原來上,我看到時,都會先把相關的資料備份,然後再決定是否要提告,身邊也有朋友就是做產品和文章侵權這部份處理的工作,要提告真的難,但身邊很多朋友會勸說網路上就不要跟他認真,花時間不一定會得到回報,而且得理要饒人啊!!!

 

被抓到盜用文章的網友,大多會說這是轉載啊,不是什麼盜用,不犯法啊!!!

講好聽是"轉載",但事實你做的事就是"盜用"

先不論犯不犯法,基於對作者的尊重,要轉載別的文章前,也應該也得到作者的許可,除非是得到作者轉載的許可,不然不應該將文章的部份或全部貼到其它地方,這是基於人與人之間的尊重。

 

若是覺得道得這部份沒意義,就來說說法律上到底犯不犯法。

如果你只是給個連結,讓人家自已連回作者的原始文章,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就如同用google找到一樣,但若是直接複製作者的文章的部份或全部內容,又或者以為加入自已的話或改寫文字,這樣都還是犯法的,你真的要就是自已學會後,用自已的話來寫,而不是看著原文,一、二句來改寫。

 

最後,我把醜話說在前面,若是違反以下的事項,那天我心情極度不爽又有空時,就有可能提告

1. 請勿盜用本blog的任何文章,不論是全部或部份

2. 文章有需要轉載,請先告知,並附上出處,這是基於人與人之間的尊重

3 請勿在本blog留廣告訊息,雖說我覺得寫了也是白寫,但我看到是一定檢舉

 

本文更好的排版和其它攝影blog文,請見:
http://amadeuss.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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