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天又在01上看到有人被人家拿著相機拍,有被侵犯的感覺,這個問題三不五時就一定會出來吵一次,部份的網友會認為拍照應該跟人家說一下,取得同意在拍;而另一部份的網友就開始舉一些街拍大師並拿他們的作品出來用反諷的語氣說,這些大師還真邪惡啊!!!不就犯了很多法之類的,不然就是過年時新聞報導拍到大排長龍的旅客,難到要一個一個問,拍到那麼多人不就犯很多法。


以前上法律課時,身為律師的老師也曾討論過這個問題,以下藍字的部份是老師當時上課提到的,不過我後來沒在問過(因為非上課時間問老師是按錶計費的><),所以大家看看就好,正確性就不保證了


"拍照時若是拍到路人犯不犯法,那要看照片而定 ,若是你拍照時後面有路人走過去然後入鏡,這時路人是被當成是"背景"的一部份,就如同街上的樹、房子"


這點我想就可以說明上面提到的火車站的問題


"但如果照片是對著人拍,則會侵犯到肖相權(還是啥的不確定)"


當然,這如何認定是那種,這點是由法官來認定,不過以上論述我保證完全正確;但別忘了現在有性騷擾防治法,這點我想會比上面的論點還容易成立,就算最後不起訴,但也會讓你惹上不少麻煩,加上若有仔細看攝影比賽的規則的話,都有討論到這點,必需要被拍攝者同意,甚至有的比賽還有同意書要給被攝者簽,否則就喪失資格的。


很多人都認為拍些路上的正妹那有什麼關系(甚至還有街上拍到的正妹大樓),說會造成人家的困擾也太over了,但我身邊的一個例子,我有位學妹就是某經紀公司的md,他們公司就有規定,未經公司的許可不得把照片po上網路,所以包括平日生活和聚餐她都是避免入鏡,除非要謝師宴這種大家合照,最後也會告知大家,麻煩大家不要把有拍到她的照片放上網路,不然會造成她的困擾;若是今天在路上被拍到的是她,然後po上網路,還能說不會造成人家的困擾嗎?


常遇到新手覺得照片拍不好時,總是會有人引用攝影家-羅伯特.卡帕(Robert Capa)的名言:『如果你的照片拍攝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靠得不夠近!』; 這句話如何解讀就看個人,但若是參加活動或婚禮,若不是主拍的話,請不要拿這句話然後一昧的主前衝,多體諒一下該活動的主拍,他們有交件的壓力,儘量不要擋到他們;之前公司的壘球賽被找去拍攝時,執行長開球這種重要畫面,位置也站好了,焦也對好了,連拍也開下去了,就等執行長丟球,就在丟時,忽然一個女的觀禮者衝出來(還差點撞到我),直接跑到我前面拿小dc去拍,當然我拍到的畫面全都是那位觀禮者的後腦...還好當天為了預防這個狀況,五位攝影師站不同位置拍,不然這麼重要的畫面沒照到,我真不知道如何交差;另外像婚禮,有些參加的賓客也會拿dslr,甚至連外閃都帶了,就會看到把外閃裝碗公,然後跳燈,這個拍攝手法是沒什麼問題,但這樣是全方向的閃燈,站在你旁邊或後面的主拍攝影師可能會被你閃到,影嚮他拍照,甚至還有看到有人跟主拍卡位的,不知道在卡什麼><。


最後,我還是建議大家,拍照也別忘了禮貌,若真的要拍路人還是跟人家打聲招呼,不論有沒有犯法,這都是對被攝者的個尊重和禮貌,參加活動時要拍照也注意一下是否會造成主拍的困擾,像是婚禮可能是好意要幫親友多記錄,但可能造成主拍失去拍出許多好照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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